预应力加固设计规定 本方法适用于下列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加固。
1:以无粘结钢绞线为预应力下撑式拉杆时,宜用于连续梁和大跨简梁的加固。
2:以普通钢筋为预应力下撑拉杆时,宜用于一般简支梁的加固:
3:以型钢为预应力撑杆时,宜用于柱的加固:
4:本方法不适用于素混凝土构件(包括纵向受力钢筋一侧配筋率小于0.2的构件)的加固:
5:采用体外预应力方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,构件进行加固时,其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:
6:采用本方法加固混凝土结构时,其新增的预应力拉杆,锚具,垫板,撑杆,缀板以及各种紧固件等均应进行可靠的防锈蚀处理:
7:采用本方法加固的混凝土结构,其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度:
8:当被加固构件的表面有防火要求时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》GB50016规定的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要求,对预应力杆件及其连接进行防护:
9:采用体外预应力加固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加固时,可不采取卸载措施。